漫畫:陶小莫
□楊玉龍 陳敏
為降低違法用工的風險,一些企業常在勞動報酬、社會保險、休息休假、勞動保護等勞動合同必備條款處留白,方便任意“填空”。勞動者往往因法律意識不足或迫於就業壓力在這樣的“空白勞動合同”上簽字,導致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,日後或陷入“維權難”。(1月11日《工人日報》)
不必諱言,“留白”勞動合同的確可以成為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陷阱。為達到各種不正當的目的,一些企業常將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、社會保險、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必備條款處空白不填,待勞動者簽訂合同後再“填空”。如此,這不僅是在設置“陷阱”,而且必然會給勞動者在維權時設置困難。
以勞動者的切身經歷為例,福建謹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柏濤就在相關報道中分享過一個案例:從事外牆高空清潔的“蜘蛛人”朱某在一次作業中從高處跌落,造成腰部以下癱瘓。直到申請工傷賠償時,他才發現當初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是空白勞動合同,原本每月1.3萬元的工資在合同中“打折”為不足1700元,這導致其工傷待遇大大縮水。
實際上,類似的案例並非是孤案,對於勞動者而言,應該增強辨別,謹防遭到侵害。
值得反覆強調的是,“留白”勞動合同出現,絕非是某些用人單位“忘了”,而多是故意為之,其目的就是為了某些齷齪的一己私利。
要整治“留白”勞動合同亂象,須做好法律知識普及,加強勞動用工監管。比如,相關部門應加大檢查勞動合同力度,不僅要關注“是否簽訂勞動合同”,還應詳細審查合同內容,確保合規完備,對於“留白”合同當及時給予糾偏。各級工會組織也當行動起來,堅決抵制問題合同。
當然,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必備條款缺失的勞動合同時,勞動者有權拒籤。如果真的碰到合同空白,要勇於在空白處註明“空白”字樣,以防止合同被篡改、權益被竊奪。